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聚焦全市产业链供应链、关键核心技术、消费领域的堵点、难点、痛点,逐行业、逐产品,抓好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提升,推进全市产业体系优化升级,扩大中高端产品供给,增强人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到2025年,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6%,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5%以上,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不断提高,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动民生消费质量升级
1.推进特色农产品质量建设。以绿色食品全产业链和开放型农业为引领,深入实施“一二三”行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持续打造一流玉系“绿色食品牌”,建设全省重要农产品集散中心、加工中心、出口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着力打造影响力大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促进雪茄烟、褚橙等为代表的农产品向高端市场迈进,做强“云菜”、“云果”、“云花”、“云菌”玉系绿色食品高端品牌。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坚持源头治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完善供应商检查评价、产品出厂检验、食品召回等管理制度,加大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风险防控力度。推进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提高肉类食品、酒及饮料、茶、果蔬、烘焙食品、制糖、谷物及粮油产品质量。加强大宗粮油产品和蔬菜、果品、木本油料质量保障,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推进重点产业、重点产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实施药品全链条安全质量管理,探索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林草局、市供销社、玉溪海关〕
3.提升特色消费品供给质量。构建具有特色、符合市场发展和消费者需求的消费品质量认证体系,实施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以满足和适应群众消费升级。改造提升造纸和纸制品、塑料加工、印刷包装等传统行业,引导企业引进国际国内先进生产线,提高智能化生产能力。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具有个性化、时尚化的民族民间工艺品、木竹制品等消费品,培育一批文化底蕴深厚、民族特色鲜明、市场占有率高、附加值高的消费品自主品牌。提升日用消费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加大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草局)
4.增强特殊消费品安全性。推进消费品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提高校服、玩具、文具和婴童用品居家防护、运动防护、助行骑乘等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大防疫用品和应急物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5.推动建筑工程品质提升。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性能标准,合理确定节能、无障碍、适老化等建筑性能指标。加快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推动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监管,提升建筑结构安全性、防火安全性、耐久性能、日常维护管理等方面水平,推进住宅工程信息公示制度。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积极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加强建材质量监管,开展电线电缆、水泥、钢筋等产品监督抽查,督促建材生产、供应、使用单位落实质量责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增强产业基础质量竞争力
6.优化制造业高质量供给。提高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实施产业基础质量提升工程,聚焦产业基础质量短板,加强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提升绿色能源、新型材料、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质量竞争力。大力发展数字技术应用产业,加强产学研用合作,打造重点行业数字应用示范。在绿色能源、绿色制造等重点领域,充分运用新技术。(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7.提高新材料质量竞争能力。加强技术、标准、知识产权一体化研究,实施新材料标准领航行动和计量测试能力提升工程,鼓励企业参与冶金、化工、建材、林产工业等行业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围绕关键新材料技术,加强协同攻关,加快新材料研制、生产、验证及应用。推动有色金属产业提高质量技术水平和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水平。加快推动钢铁产业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推动水泥产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向上下游延伸产业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草局)
8.提升装备产品质量可靠性。重视功能性平台建设,依托国家和省科技专项、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等,形成与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匹配的质量基础设施网络。实施数控机床、新能源电池、先进农机装备等重点领域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攻关,推动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落实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科学开展设备监理工作,保障重大设备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引导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高质量发展
9.提升信息技术产品质量。提高数字产品智能化水平和消费体验。鼓励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基于用户交互信息的大数据应用,发展质量控制与全产业链追溯、个性化定制、产品差异化创新、线上销售和服务等新模式,提高生产管控集成、柔性制造和敏捷服务能力。提高5G网络、数据中心、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质量要求,强化IPv6在物联网产品和系统的部署应用。严格落实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提升企业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10.推动新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5G等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链条改造,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智能制造、5G智慧工厂试点示范,建设一批智能工厂(车间),加快带动行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面向重点行业打造制造业全业务数字化标杆,培育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调、智能化生产、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新业态。围绕新材料、生物技术、医疗器械、数字技术等前沿领域开展标准研究和验证。(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11.推动平台企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支持企业构建形式多样的线上消费场景,提升网络消费体验。重视直播平台快速发展趋势,探索体验式服务规范及标准,提高直播电商产品质量。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开发培育适合电子商务销售的特色农产品。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创建。督促平台企业强化平台销售和直播带货产品的质量管控和追溯,依法承担商品和服务质量保证、食品安全保障等责任,切实维护用户个人信息权益及隐私权。(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促进服务品质大幅提升
12.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提升。加强家政服务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完善母婴护理、家政培训标准,大力推进家政进社区,实施“家政兴农”行动。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完善物业服务标准体系,推广电梯“全包维保”、“物联网+维保”。规范家居服务市场,提升家装服务标准化水平。持续推进快递绿色包装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快递“最后一公里”投递服务能力。提振餐饮消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鼓励餐饮企业丰富提升菜品、提高服务水平、创新经营模式。推进“旅游+”、“+旅游”,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打造乡村旅游、康养旅游、红色旅游等精品旅游项目,推进“旅游革命”,完善旅游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
13.推动生产流通服务专业化发展。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建立政银企保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协同,优化服务方式,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更好服务企业发展。加大财政金融支农力度,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及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加大对冷链物流、绿色货运等领域的投入力度。加快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物流网络化一体化发展。统筹用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冷链物流投资奖补等政策,培育一批冷链物流骨干企业。推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与国家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冷链物流集配中心协同衔接。加快智能标准生产设施、技术研发转化设施、检验检测认证设施、职业技能培训设施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共享,优化专利商标申请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玉溪市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玉溪监管分局)
14.提高公共服务效能。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集成化办理、便民热线运行、服务评估评价等标准的制定、实施和宣贯。健全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和相关标准,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实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和人才培训项目,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医疗质控体系建设,推动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推动水、电、气等公用事业领域企业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资费标准等信息公开,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公示内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五)推动质量变革创新
15.强化科技创新对质量提升的引领作用。加大科技研发计划对质量提升的支持力度,重点面向影响制约产业发展的质量短板问题开展质量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培育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协同研发、资源共享和成果推广应用。鼓励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鼓励企业将质量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和实现产业化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16.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加强对产业链核心企业的激励引导,围绕新材料、数字经济、绿色能源、先进制造、高原特色农业、现代食品与特色消费、生物医药产业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助力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发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和质量管理联动,积极应用食品农产品追溯码、物品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17.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综合运用计量、标准、合格评定等要素资源实施精准服务。推动在特色农产品、高新技术产业、公共安全等领域规划建设国家、省、市级质检中心、重点实验室、质量标准实验室、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行动”、“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判应对和信息服务,加大出口商品风险监测力度,优化出口商品和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玉溪海关)
18.加强企业品牌建设。持续办好中国品牌日活动,加强“中华老字号”、“云南老字号”的培育和保护,支持打造区域品牌。实施农业品牌建设工程和地理标志保护工程,推进名品名企宣传推广,培育农业精品品牌。积极参与工业质量标杆遴选,组织申报工业质量品牌提升重点项目,引导工业企业加大质量品牌投入,提升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培育家政服务行业领域品牌,塑造“生态、健康、时尚”旅游品牌。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指导企业应对知识产权纠纷,推动企业国际商标注册和国际认证,打造一批在国内外市场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竞争力的企业品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19.提升劳动者质量素养。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加强质量相关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青年人才”、“首席技师”,开展质量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作用,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质量管理创新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体系,提高家政、养老、育幼等领域人才培养培训质量。(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作为加快建设质量强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质量工作考核和质量奖励、示范、督查激励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健全财政金融政策。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将质量提升行动工作经费列入预算,鼓励企业加大对质量提升的资金投入,完善质量提升资金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企业质量提升活动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支出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实现政府采购优质优价。落实国家质量统计监测有关要求,做好质量统计分析。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强化产品质量保障、服务承诺兑现和消费争议解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玉溪市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玉溪监管分局)
(三)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实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网络市场等重点领域质量监管,推动跨行业跨区域监管执法合作,推进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监测工作的效能。积极推进质量共治,推进行业自律,鼓励新闻媒体和各类消费者组织等加强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玉溪海关)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及其负责人质量责任,引导市场主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推动企业实施质量和服务承诺及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严格履行缺陷召回、质量担保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定义务。鼓励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积极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和团体标准“领先者”评选,开展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各县(市、区)积极创建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引导动员企业和组织积极参与中国质量奖、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发挥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宣传推广活动。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质量月”等群众性质量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心、参与,推动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广电局)
来源:招商网络
玉溪市“四上”企业培育奖励实施方案
2024-04-18玉溪市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
2023-08-312023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2023-04-03玉溪市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
2023-02-02玉溪市加快对接RCEP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22-12-06玉溪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 实施方案
2022-05-19关于加快 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0-11-04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服务经济倍增计划202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4-20维和制药
2016-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