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全市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曲政发〔2021〕8号,以下简称《六条措施》)已于2021年3月1日印发,现就《六条措施》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整治煤炭行业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煤矿整治重组,促进全市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由市能源局牵头,在充分结合区域实际、产业政策调整、煤炭工业规划等基础上,按照国家、省督查检查反馈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产业发展的路径、方向、中长期发展目标等方面着手,起草《关于推进全市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六条措施》。文稿反复征求各产煤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吸纳完善,经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专题研究,2021年1月12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和公平性竞争审查,1月13日通过市五届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2月25日经五届市委常委会第181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包括坚定不移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扎实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提升煤矿安全监管水平、大力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6条措施。
第一,坚定不移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主要围绕推进煤炭产业升级改造、科学发展、绿色发展,提出了继续深化煤矿整治重组、深入实施“五化”改造提升工程、积极引进环保技术等3方面具体措施。在全面完成煤矿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升级改造,有序组建企业集团,提升产业集约化水平,切实优化产业结构。重点突出推进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提升和标准化管理体系等“五化”矿井建设,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采取强硬措施“一矿一策”推进。2021年重点推进机械化,6月底所有采煤工作面实现机械化开采,12月底前所有生产煤矿实现综采综掘,到期未实现的引导限期淘汰退出。同时,积极引进环保技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提升洗选加工水平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第二,扎实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主要围绕建立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常态化机制、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抓好重大安全风险研判、深化重大灾害治理等4方面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老大难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安全事故发生,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着力提升煤矿安全监管水平。主要提出了建立完善监管机构和队伍、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探索推行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建立严格的安全监管制度等4方面具体措施,着力解决煤矿安全监管机构、队伍、机制等问题,切实提升安全监管水平。重点突出监管机构和队伍改革,市级依托现有执法支队,进一步整合充实监管力量,重新组建曲靖市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支队,专门负责安全监管执法,全面履行国有煤矿监管主体责任。各产煤县(市、区)建立与本地区煤矿安全监管任务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监管机构,配强监管人员,全面履行对地方煤矿的监管责任。
第四,大力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加快电网、运输网、通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为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2021年重点是推进“双电源、双回路”供电改造,确保所有煤矿符合安全供电需求。
第五,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主要提出了提高手续办理效率、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加强指导服务等3方面具体措施,着力帮助煤矿企业解决矿权手续办理、融资等痛点难点问题,营造关心支持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
第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查问效、严格考核奖惩等3方面强化保障措施落实,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落地见效。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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