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云南副中心城市发展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历史文化为灵魂,以山水田园为基底,以生态气候为依托,以康养休闲、高原体育、高原农旅为特色,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实施“中心突破、两翼齐飞、全域联动”发展战略,充分挖掘旅游资源新优势,主动适应旅游消费新需求,持续增强旅游新供给,继续强化旅游市场治理,大力推进旅游强市建设,推动全市旅游产业体系更完善、产品业态更丰富、市场秩序更规范、接待服务更优质、旅游形象更美好,打响“清凉曲靖 避暑天堂”品牌,把曲靖建成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和川渝黔及滇中地区的健康生活目的地。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高质量发展强品牌
1.持续争创国家高A级旅游景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大力实施景区提质改造工程,全市国家高A级旅游景区在数量和结构上更趋于科学合理。推动陆良县滇中健康城文化旅游景区、宣威市尼珠河大峡谷生态文化旅游景区等建设国家4A级旅游景区。推动罗平县花海旅游度假区、师宗县五龙旅游度假区等建设省级旅游度假区。到2025年,力争5A级旅游景区实现“零”的突破,4A级旅游景区总量达17家以上,3A级旅游景区总量达25家以上,省级旅游度假区2个以上。实施交旅融合工程,推进国、省道干线改造与旅游开发相结合,进一步打通景区道路“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以下各项工作任务均需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落实,不再列出)
2.活化利用文物和红色旅游资源。积极推动八塔台古墓群、罗汉山古墓群、大河遗址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整体规划和遗址博物馆的建设。巩固曲靖市、县两级博物馆的建设和开放水平,加快推进曲靖(中国)爨文化博物馆建设,利用数字化、智慧化等科技手段创新文物资源价值阐释与展示利用。切实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曲靖段)建设,推动会泽水城、宣威虎头山、三元宫等重点红色文化旅游区申报全国、全省红色旅游融合发展项目建设,推出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推动文体旅深度融合发展。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名城、名村的文化内涵和文化价值,大力开发非遗展示、文创商品、旅游演艺等沉浸式、体验式、特色化旅游产品,打造2个以上主题IP突出、游客体验感强的文旅融合小镇、3个以上旅游休闲街区和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3个庭院小剧场,建设省级非遗工坊15个,以嵌入式理念加快推进非遗展示进景区、进街区,每个县(市、区)分别打造一个有区域影响力的品牌节庆赛事。到2025年,成功举办曲靖罗平花海马拉松金牌赛事。(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体育局)
4.推进文旅市场主体倍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涉旅市场主体个体转小微、小微转规上,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到2025年,新增文旅新业态企业15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3个,等级旅游民宿13家。(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
5.加快构建多元高质旅游住宿体系。按照“需求导向、适度超前、结构合理、品牌引领”原则,以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发展为目标,从供给与需求两端发力,进一步转变旅游住宿业发展方式,优化空间布局,完善结构体系,扩大旅游住宿产业规模,着力构建产品多元、品质高端的旅游住宿体系,加快推进曲靖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市引进国际知名酒店一线品牌2个,建成五星级酒店3家、四星级酒店5家、目的地型休闲度假酒店10家、户外体验营地9个、配套商旅酒店100家、半山酒店10家。(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乡村振兴局)
(二)围绕高质量发展抓项目
6.谋划策划一批重大文旅项目。高水平策划储备10个以上创新性强、市场前景好、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文旅招商项目,其中省级重大招商项目2个以上。每年集中开工建设一批重大文旅项目,加快推进“麒沾马”中部现代康养旅游区和以罗平为龙头的南部休闲观光旅游区、以会泽为核心的北部历史文化旅游区建设,加快推进潦浒古镇、会泽古城、罗平敏实系列等一批重点文旅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文化创意园项目落地。(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投资促进局)
7.实施文旅项目精准招商。建立健全“市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区)文旅招商专班+企业”联合招商模式,每年开展精准文旅招商活动4次以上、精准对接目标企业10家次以上。强化县区策划、市级评审,包装策划一批重点文旅项目入库管理,每年推出文化旅游重点招商项目3个以上,组织开展文化旅游专题招商活动重点推介。加大签约项目协调服务,提高项目落地率和资金到位率。(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
8.分步实施一批乡村旅游项目。加强规划引领,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保护与开发并重,大力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工程,盘活用好曲靖市自然、人文、历史等优质资源,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创新、产品升级、服务优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到2025年,全市打造高品质特色型乡村旅游项目9个、本地化消费乡村旅游项目30个、景村融合型乡村旅游项目20个、乡村旅居项目20个、云南省金牌旅游村3个、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13个。(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
9.加快推进建设一批业态创新项目。推动旅游与农业、医疗、养老、教育、体育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建设业态创新示范引领项目,搭建“旅游+”、“+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平台。到2025年,建成农文旅综合体项目3个以上,建成避暑休闲、康养保健项目3个以上,打造研学实践教育基地2个以上,培育国家级赛事品牌1个以上,推出徒步旅游精品线路3条以上,打造户外运动精品项目2个以上。(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乡村振兴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持续依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及强迫购物
10.从严查处“不合理低价游”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旅行社、非旅行社机构和个人线上、线下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清理下架不合理低价游产品。依法依规打击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
11.严厉打击强迫购物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导游强迫游客购物和购物场所一对一尾随销售、包厢式销售、限制游客自由进出等强迫及变相强迫购物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依规打击购物场所勾结旅行社、导游做局诈骗和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查处虚假宣传、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垄断销售、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12.严格监管旅游购物市场。加强旅游团队行程管理,严格执行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积极探索贵重旅游商品“一货一码”可追溯制度,做大做强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城市特色商业综合体,推出一批诚实守信、经营规范、特色鲜明的涉旅商品零售企业,破解“游购捆绑”、“以购养游”问题,让游客自愿购、自由购。(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
13.严厉打击合同违法违约行为。加强旅行社电子合同推广运用,督促旅行社与游客及地接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和委托合同,依法依规明确服务提供方等级、标准以及游览时间并严格履行。依法严厉打击签订虚假合同、利用虚假宣传或使人误解方式诱骗游客签订补充协议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涉旅企业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免除和减轻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不履行合同约定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4.严格实施行业禁入。全面核实旅行社相关管理人员身份,对未开展实质经营活动且未依法办理歇业备案的旅行社依法进行处置。被吊销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股东等管理人员3年内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人员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15.推行导游薪酬制度。理顺旅行社与导游关系,落实导游管理责任,落实旅行社与导游的劳动用工合同制度,实施以基本工资、带团补贴、社会保险等组成的导游薪酬福利制度,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导游注册行政区域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6.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完善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体系,市县两级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统筹本地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不合理低价游”、强迫购物专项整治工作。
17.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各地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调度暨“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处置指挥中心统筹协调作用,落实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提高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效能。推行旅游市场网格化管理,对辖区内涉旅企业监管责任分解细化到每名执法人员,网格到人,责任到人。(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8.提高旅游市场智慧化监管效能。推动旅行社电子合同、团队运行、导游委派、车辆调度、游客信息、组合保险等数字化管理,完善旅游投诉、“30天无理由退货”和旅游团队信息、诚信评价数据归集,强化大数据运用,不断提高旅游市场治理智慧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围绕游客满意度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19.加强诚信体系建设。通过信用承诺、诚信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等手段加强对涉旅企业、从业人员信用监管,重点监管失信企业和高风险企业。依法依规对符合条件的失信主体“应认定尽认定”,增强信用监管震慑力。持续强化诚信评价结果应用,培育一批诚信经营、守信践诺的标杆企业,促进涉旅企业诚信经营、规范管理和服务提升。优化“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明确旅游商品退货范围,制定退货商品细目,完善退货流程,强化退货服务点“四统一”建设,促进退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完善涉旅纠纷投诉快速处置体系。以游客满意为导向,优化投诉处置流程,强化处置过程管理,落实办结回访制度,持续推动“1+10+X”涉旅投诉处置机制高效、闭环运行。(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信访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全方位培育、引进、用好人才
21.实施金牌导游(讲解员)倍增计划。加强校企合作,强化职业教育,健全完善导游(讲解员)培养机制,加大导游(讲解员)人才储备。培养打造一支综合素质好、社会责任感强、知识面广、专业功底扎实、有创新精神的优秀导游(讲解员)队伍。到2025年,培养10名市级金牌导游(讲解员)。(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22.培养金牌主播。通过高频优质内容输入,推进曲靖文旅 “直播+产业”快速发展,实施金牌主播培养计划,培养一批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深入了解旅游景区、旅游产品和服务,熟悉数字营销和旅游IP运营的金牌主播。到2025年,培养不少于2名金牌主播。(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3.培养金牌职业经理人。引进和培养旅游景区、酒店、文化创意、文物资源活化利用、旅游演艺、乡村旅游、体育旅游等经营管理人才。到2025年,培养10名金牌职业经理人。(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六)加大宣传推广
24.提升文旅品牌竞争力。持续推广“清凉曲靖 避暑天堂”品牌,打造曲靖文旅IP,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分别打造一张生态旅游旅居名片,营造“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之曲靖”的氛围。大力申报中国气象局“避暑旅游目的地”称号,积极争取将曲靖列入全国“避暑旅游优选地”。建立文旅品牌体系,支持各县(市、区)构建区域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文旅IP。(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气象局)
25.打造曲靖文旅新形象。持续推广曲靖文旅好资源、新产品、优服务,打造休闲康养度假、避暑避寒、高原体育、世界花园、科普研学、高山峡谷、森林秘境、田园牧歌等曲靖文旅新形象。依托避暑避寒、节庆赛事、高原训练胜地、户外运动天堂等,持续打造7条精品旅游线路,丰富“一日游”旅游产品,为游客提供更多服务内容,拓展曲靖文旅内涵。(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能落实)
26.创新文旅宣传推广方式。系统谋划曲靖旅游宣传推广,构建“市级+县(市、区)+企业”联动、线上线下一体的宣传推广机制,强化数据分析运用,瞄准目标客源市场开展精准宣传,巩固提升现有客源市场,进一步拓展新兴市场,主动到客源市场召开推介会、推流引流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曲靖文旅新媒体营销,形成现象级文旅营销。支持各县(市、区)以市场化理念举办特色节庆活动,吸引国内外优秀影视剧、综艺栏目等来曲靖拍摄制作。(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能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旅游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各方面。成立市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制度,细化部门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政策支持。统筹好政策、资金和畅通审批及支出渠道,对符合政策规定的重大文旅项目,积极争取省级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市级财政视财力状况给予适当支持。不断探索旅游市场规律,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方法提高行业协会、旅行社、导游参与市场治理的积极性,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逐步建立旅游统一大市场。
(三)建立激励机制。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开展云岭旅游名县申报。建立激励机制,对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滞后、成效不明显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
(四)抓实项目工作。制定实施加强文旅项目包装策划规划的指导意见,建立项目联勘联审制度,强化部门协同、市县联动,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风景名胜区规划、耕地保护、城镇规划等,做到项目立项、审批、建设一体推进,推动项目工作提质提效。
(五)守牢安全底线。统筹发展和安全,平稳有序实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政策,保障人员有序流动、文化和旅游活动健康开展。开展涉旅场所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演练,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情况。加强重大文旅项目环评、生态保护红线、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旅游规划衔接,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加强红色旅游景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文物遗产等保护利用和安全防护,坚决防止大拆大建,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6日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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