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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建设的意见

2021-10-14 00:00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紧扣全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部署要求,坚定“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的思路,巩固拓展“产业培育”成果,接续实施“产业兴市”战略,深入研究本地自然资源、地理气候、生产条件、市场需求,合理规划集中连片的种植基地、适度规模的养殖基地、具有辐射能力的加工基地,对标“八有三档”标准,狠抓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快绿色有机农业基地建设,努力把产业基地建设成为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昭通版本的重要基础、作为建设脱贫致富示范区的有力支撑,全力推动昭通“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促进产业兴旺助力乡村振兴。

二、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在11县市区遴选基础好、优势突出、示范带动强的“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开展示范创建,全面提升产业基地标准化、绿色化、设施化和数字化水平,引领带动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每个县市区至少创建2个省级以上产业基地,每个乡镇至少创建1个市级以上产业基地,县市区主要领导每人每年至少领办创建1个市级以上产业基地。2021年,全市新增认定产业基地100个,累计达到210个(省级20个、市级75个、县级115个),全市农业基地化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25年,产业基地达到500个以上(省级40个、市级200个、县级260个),农业基地化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抓实基地布局规划。立足地方产业特色和资源禀赋,以市场为导向,以绿色、高端、精品为方向,以省级以上公路沿线、集镇和中心村周边为重点布局,按照最佳品种、最适区域、最具特色、最好效益、相对连片、分级分类的要求,以苹果、竹子、马铃薯、特色养殖、天麻、花椒等产业为主导,统筹推进中药材、冷凉蔬菜、食用菌、水果等区域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结合“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示范创建,以县为单位建立产业基地建设清单,2021年年底前完成基地建设规划图。

(二)培育基地经营主体。按照“把基地建成经营主体的基地”的要求,统筹考虑全产业链招商与产业基地建设,各县市区每年引进1户以上行业内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落地发展,带动培优一批本土企业,到2025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000户以上。实施合作社“双提升”行动,到2025年,规范提升合作社5000个以上。从2022年起,未建有县级及以上产业基地的企业、合作社,原则上不纳入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和示范社推荐评选。

(三)提升基地建设规模。对标全省“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规模分档标准,根据产业类别合理确定基地规模,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生产托管、专业服务等方式提升基地建设规模水平。各县市区每年对需新建(扩建)产业基地的经营主体进行统计,全面掌握土地流转需求情况,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为经营主体提升基地规模创造有利条件。

(四)推动基地规范生产。各县市区要加强对产业基地规范管理,组织对辖区内已建或在建产业基地生产规范进行全面调查,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基地经营主体,参照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制定规范的生产流程,逐步提高基地规范生产水平。基地生产过程中,严格实行立牌管理,落实基地“四至”信息,面积绘制上图,规范建立台账,做到片区清、村社清、农户清、地块清、面积清、品种清。

(五)拓展基地产品市场。鼓励基地经营主体面向发达地区、面向一线城市、面向国内高端市场建设专供基地,积极拓展境外市场建设出口基地。依托县乡村组四级电商平台,积极探索实体营销、农村电商等新业态营销途径,加快建设一批“直采直销基地”,推动从生产基地端到市场消费端直采共享,扩宽产品营销渠道。优先支持通过全省产业基地认定的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和宣传推介活动。

(六)推进基地绿色发展。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基地经营主体积极开展绿色有机认证。到2025年,全市绿色食品认证证书增加到300张以上、有机农产品认证证书增加到200张以上,绿色、有机认证基地面积达到250万亩以上。同时,加大基地农产品抽验力度,对未达到国家农产品及产业相关安全标准的或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基地经营主体,三年内不受理产业基地申报认定。

(七)打造昭系知名品牌。各县市区围绕建立“区域公共品牌+企业知名品牌+产地独有品牌”相结合的昭系品牌体系,制定“十四五”农产品品牌创建计划,加快认证一批地理标志产品和建立区域公共品牌,支持经营主体引进、创立企业知名品牌、自主品牌,依托产业基地创立一批产地品牌、独有品牌。

(八)抓实基地科技支撑。加强与国内知名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合作交流,依托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等平台,建立稳定的科研合作关系,为基地生产提供科技服务。同时,依托全市农科专家队伍,按照一个产业设置一名首席专家、组建一个技术团队、孵化一批科技成果、建设一批示范基地的思路,探索建立基本满足基地建设需求的首席专家体系。

(九)强化基地专业服务。各县市区根据基地建设实际和经营主体需求,通过经营主体购买专业公司服务、业务部门组建专业团队服务等方式,为基地经营主体提供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新品种引进培育、新装备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包装销售等专业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明确细化任务,健全责任落实机制,确保“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每月向市绿色食品牌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二)强化政策支持。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不少于600万元资金对产业基地建设给予奖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经营主体补齐基地短板弱项、提升基地质量和管理水平等。一是投资奖补。对企业建设产业基地新增资产性投资2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按投资额的1%进行奖补;新增资产性投资5000万元至1亿元的,按投资额的2%进行奖补;新增资产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按云南省培育绿色食品产业龙头企业鼓励投资政策申报省级奖补。二是认定奖补。从2021年起,对每年新认定的产业基地,市、县两级财政分别按省级基地20万元/个(市级承担4万元、县级承担16万元)、市级基地10万元/个(市级承担2万元、县级承担8万元)、县级基地5万元/个(县级全额承担)给予奖补。三是巩固奖补。对已认定的产业基地,连续两年通过监测,保持为省级基地的按10万元/个(市级承担2万元、县级承担8万元)、保持为市级基地的按5万元/个(市级承担1万元、县级承担4万元)给予奖补。四是提档奖补。市、县级基地升档为省级基地,县级基地升档为市级基地,按新认定产业基地的标准给予奖补。各县市区要在今年10月底前制定或完善“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建设扶持政策,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加快“绿色食品牌”基地创建步伐。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要加大对各县市区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的督查力度,严格实行绩效考核,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益。

(三)做好动态管理。各县市区要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对标“八有三档”标准,对达到省级、市级、县级标准的基地,组织基地主体做好基地申报认定工作,做到应报尽报。对暂未达到标准的,根据基地实际情况,加大指导和支持力度,补齐短板弱项,逐年申报认定。对已通过认定的,实行“优进劣汰”动态管理,每年严格落实省级动态监测和年度评价要求,将年度评价不合格的退出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清单。

(四)加强督查考核。将加快推进“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建设纳入县市区“三农”工作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树立鲜明导向。市政府督查室围绕组织领导、政策落实、措施保障、工作进度等定期督导检查、通报情况,对作风不实、工作不力的,严格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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