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

2023-04-11 00:00

一、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工作

(一)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强化招大引强激励,积极营造全民发动、全员招商营商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驻点招商作用摸清驻地企业情况,积极做好上门对接和宣传推介,促进省外企业到州内考察投资。围绕文山州绿色铝、绿色硅、三七、现代农业、康养旅游等重点产业链发展方向,谋划100个以上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带动潜力足的产业项目,提升招商引资精准性、针对性。精心组织“央企入文”“浙企入文”“粤企入文”等活动,围绕泛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成渝经济区等地区,抢抓产业转移机遇,积极组织实施精准招商20次以上促成一批项目签约。鼓励社会各界人士、企业法人及各级中介机构积极为文山有偿开展中介招商、代理招商和以商招商服务。持续深化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服务员”、驻企服务员等制度,坚决落实《文山州招商引资承诺兑现不到位整治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不断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实现州外产业招商同比增长22%以上引进超10亿元省外产业项目8个以上引进“链主”企业不少于1户。其中文山市、砚山县、富宁县围绕铝产业招商实现产值分别不少于5亿、30亿、15亿元。(责任单位:州投资促进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稳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不断压实党政“一把手”和行业部门主体责任,创新实施“9个一批”工程,抓实市场主体培育增量。梯度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出台政策支持我州“四上”企业发展。持续推动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扎实开展“三进”市场主体等服务活动,全面落实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农”主体等融资担保、税收优惠以及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等支持政策,积极争取省级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资金推动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

2023年,实现市场主体净增134412户以上,增速达到54.37%以上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110.81户以上其中企业净增18877户以上、“四上”企业净增150户、“个转企”2047户以上。确保市场主体增速进入全省前列,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进入全省前十位。(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财政局、州税务局、人行文山州中心支行、文山银保监分局、州投资促进局等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鼓励支持创新创业。深入实施加快提升创新创业活力九条措施,推动落实各项奖补政策。持续推进人才安居三年行动实施产业急需人才引进、产业人才培养、园区人才汇聚、卓越企业家培养“四大工程”。州级财政安排“兴文英才计划”、院士专家工作站项目经费等资金2200万元支持引进教育、科技、卫生等高层次人才,发挥骨干企业科技引领支撑作用。鼓励企业主导产学研合作,持续推进绿色铝基新材料企业重点实验室分中心、三七技术创新中心培育建设。积极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争取省级财政科研及成果转换资金支持。2023年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推荐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家以上、省级众创空间2个以上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33家以上费(R&D)投入增长16.7%以上。(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委组织部、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人行文山州中心支行等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水平。加强政银企对接,建立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三张清单” 及时向金融机构推送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对于2022年第4季度到期、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鼓励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人行文山州中心支行、文山银保监分局等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

(五)合力推动资源经济发展。深入挖掘以三七为主的中医药资源,以锌铟、铝土矿为主的有色金属矿产资源以及高原特色农业、喀斯特地貌山水田园风光和红色旅游等资源。立足我州四大重点产业,坚持以资源换产业、换市场、换技术,切实变资源资产优势为经济优势。认真落实《文山州资源资产综合开发利用工作方案》按照整合大资源、谋划大项目、招引大企业、推动大发展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展各类资源资产大清查。坚持做好农业资源、水利资源、社会服务资源、矿产资源与土地资源、林草资源、文化和旅游资源、商贸物流、能源、国有资产开发等9项重点任务。高效平衡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科学有序分阶段推进确保5月底前全面完成资源资产清查工作8月底前制定整合方案,精准做实项目包装,后期推动招大引强有序开发充分发挥资源资产效能。(责任单位:州资源资产综合开发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水务局、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能源局、州林草局、州投资促进局、州科技局等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强力推动口岸经济发展。加快融入RCEP大市场充分发挥辣椒、三七、绿色铝国际市场优势按照加快对接RCEP实施方案和国际市场分析报告,鼓励企业用好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指导企业用足原产地自主声明便利化措施,进一步提升贸易和投资发展水平。全面参与中越经济走廊建设,严格落实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来源地政策积极推动“边民互市+落地加工”大力引进坚果、咖啡、水果、中药材等互市商品加工项目2023年力争新增落地加工企业3家以上。积极发挥天保、都龙、田蓬口岸优势,加大对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确保天保口岸国际货场6月底前投入使用。加快田蓬口岸通关工作,确保6月底前开通边民互市贸易。全面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沿边产业园区发展,支持边民互市复苏和发展,办好中越(文山)国际商贸旅游交易会,充分释放和扩大天保、都龙、田蓬口岸边境贸易优势,积极争取省级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落实属地查检“绿色通道” 持续开展通关业务改革。2023年,全州完成外贸进出口额40亿元。(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投资促进局、州税务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天保海关、州税务局等州级有关部门,麻栗坡县、马关县、富宁县人民政府)

(七)大力推动园区经济发展。深入实施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严格落实《文山州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2023年度重点任务清单》任务。坚持和加强党对开发区的全面领导,健全开发区党组织体系。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开发区管理和运营模式依法依规推动管理权限下放理顺开发区权责关系完成开发区管理机构组建。打造特色园区经济,聚焦绿色铝、硅、锌铟、三七中医药等主导产业,推动产业集群集聚发展。不断完善开发区生产生活配套设施,优化园区营商环境,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和吸引水平。加强存量土地盘活和增量供给,提升要素保障水平。2023年,力争园区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全面完成开发区管理机构优化调整;开发区项目落地所需的“七通一平”、环保、公共服务等配套基础设施水平显著提升;全州开发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率分别不低于25%、30%;开发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户以上。〔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能源局、州林草局、州投资促进局、州三七中医药发展中心、州通管办、云南电网文山供电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

三、推进重点产业加快发展

(八)加快打造以绿色铝、硅为核心的现代化工业体系。推动以绿色铝、绿色硅、锌铟、光伏等行业发挥产业主导作用瞄准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环节延长产业链,带动上下游企业集群发展。着力打造一流高端绿色铝产业集群围绕铝水100%就地转化目标,全力攻坚在建项目,推动云南凯隆新材料、砚山南南铝业、云南桂铝铝业、文山铝业等8个再生铝、铝箔材料、铝灰综合利用等项目年内建成投产并“升规纳统”。2023年力争生产电解铝278万吨以上;确保建成投产项目22个度电产值达到2.5元以上实现绿色铝产业综合产值1000亿元以上。持续推动以硅光伏、硅电子和有机硅产业为主导方向的绿色硅产业,切实做好广南县30GW单晶硅拉棒及30GW切片项目要素保障工作,确保年内一期项目正常投产运行,二期项目启动并完成建设实现产值100亿元以上。推动20GW单晶硅拉棒、20GW单晶硅切片项目尽快落地。(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投资促进局等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着力推动三七中医药品牌建设。制定出台《文山州以三七为主的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加快文山三七国际贸易中心项目建设依托著名医药企业打造高端论坛,助力三七品牌打造及市场推广。鼓励三七企业上市发展和新产品研发,持续开展三七流通市场整顿加快推广三七连作技术,推动林下三七示范基地建设,全力抓好三七主根纳入国家食药物质目录等工作。认真做好三七全产业链项目谋划包装,加大重大项目和知名医药企业引进力度进一步做实做好驻企服务,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2023年力争研发三七大健康产品20个以上,引进企业或项目11个;

实现以三七为主的生物医药产业综合产值33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州三七中医药发展中心、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林草局、州卫生健康委、州生态环境局、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加快农业现代化转型发展。积极争取省级财政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加快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加大涉农市场主体招引和培育力度,推动光筑、东方希望集团等农业企业合作项目落地。持续推进“6个百万亩(头)”基地建设和“一县一业”示范创建不断提升农业种养殖和农产品初深加工规模。加大农业农村项目储备、申报和实施力度,统筹财政涉农资金,加大对利用荒地、废旧矿山建设设施农业项目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贴息奖补资金。持续实施“百亿金融支农行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企业贷款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提供涉农设施农业保险,适当降低保费、提升理赔效率。2023年确保年内农业投资达到160亿元以上,力争全州累计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30户

以上(新增66户),同比增长18.13%。(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财政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发展改革委、人行文山州中心支行、文山银保监分局等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一)着力推动旅游业复苏。积极推进普者黑、坝美等核心景区多元升级,精心打造盘龙河生态旅游示范带、云南丘北野生动植物园和富宁温泉康养度假区等新兴旅游景点,推动文山市七都古镇、砚山云上老家田园综合体、麻栗坡国门水上运动、丘北普者黑猫猫冲生态湿地旅游、广南县六郎城石斛小镇等项目建设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5亿元以上。持续推进旅游“十百千万”工程,新建成高品质酒店6家以上。加快乡村旅游发展开发具有辨识度的旅游产品和文旅IP。充分发挥新兴媒体平台作用,联合旅游博主加大旅游宣传推广,深入开展“美美文山·大地欢歌”文化活动,实现“一县一节庆”和“一月一节日”组织高强度、高密度促销活动 推动旅游业强劲复苏。2023年,实现接待游客43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45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民宗委等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二)强化能源保障。重点以云南砚山产业园区、云南富宁产业园区为突破,抓实用气保障工作。推动锦屏西一期、二期和大王岩等新能源项目年内建成投运,平坝风电实现部分建成并网确保2023年新增120万千瓦装机并网发电。推动茂克光伏、大清塘光伏、阿用风电等16个存量新能源项目尽快实现开工,确保西畴垃圾焚烧发电项目5月底前建成投运,力争西畴120万千瓦抽水蓄能项目年内开工。夯实能源网络基础建设,着力推动500千伏柳井输变电工程9月底前建成110千伏龙坪变6月底前建成220千伏昌康变12月底前建成;协调推动广西LNG外输管道复线(百色一文山)天然气管道建设,力争2023年开工建设;加快文山一砚山天然气支线管道及园区专线项目建设,争取9月底前建设完成;协调争取大黑山一马塘天然气支线年内通气。切实做好普阳煤矿200万吨/年先进产能核增后续工作,积极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计划、有序释放产能力争年内原煤产量达100万吨以上。加快水米冲煤矿30万吨/年改造升级项目等前期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州能源局、州发展改革委等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三)提升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持续推动“数字文山”建设,加强与国内一流信息技术企业合作,加快重点领域数字化改造,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业态。积极争取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持续推动5G融合应用“扬帆”行动计划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2023年打造2户以上5G数字化应用标杆企业和1户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新增5G基站500个以上,累计建成5G基站4000个以上。(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等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充分释放内需潜力

(十四)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深入开展重大项目引领行动,实行厅级领导挂联、处级领导包保工作责任机制,制定印发“四个三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坚持每月项目开工竣工调度。严格落实州级分解目标任务,坚持项目落地为王,全力抓好产业、交通、房地产、农业等重点领域投资。开工建设文山至蒙自铁路、广南通用机场、清水河水利枢纽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确保全年新开工项目投资规模达1200亿元以上。加快推进在建9条高速公路、富宁港、锁龙桥水库、500千伏柳井变等项目建设。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围绕中央预算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中长期贷款、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等支持的领域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高民间投资占比。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发挥要素保障和项目前期工作专班作用,全面推行并联审批、集中会审等机制。高效统筹要素保障,实行州级重大项目所需建设用地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县(市)保障为主、州级调剂为辅,开通临时占用林地审批绿色通道,提供“上门办、指导办、代办帮办”服务州级财政安排不低于3000万元用于支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2023年,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其中产业、交通、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完成投资分别实现500亿元、256亿元、110亿元以上;力争民间投资占比达到37%以上。(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能源局、州林草局、人民银行文山州中心支行、州要素保障和项目前期工作专班,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五)促进大宗商品消费。全力稳预期促消费,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积极组织各类促销活动,做到季季有主题、月月有展会、周周有场景、天天有活动,最大限度释放消费潜力。落实好新能源汽车有关政策,组织宣传和参与全省新能源汽车下乡、彩云家电下乡和彩云家电消费季活动,做好奖补资金申报和兑现工作。鼓励家电企业开展让利促销活动对购买绿色、智能家电及“以旧换新”消费者给予适当补贴。壮大汽车后市场,促进加油站规范化发展,推动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向加油充电融合、综合能源服务站转型。鼓励金融机构对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智能家居、节水器具等绿色智能产品提供信贷支持。落实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相关政策持续提振住房消费,为发展家电、家居、家装消费提供重要机遇拓展和激活住房消费全产业链条。2023年持续巩固汽车、家电、成品油在大宗商品消费中的重要地位,推动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6%以上。(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财政局、州能源局、州税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等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十六)全力推进绿美文山建设。强化典型示范引领,积极打造绿美城市、绿美社区、绿美乡镇、绿美村庄、绿美交通、绿美河湖、绿美校园、绿美园区、绿美景区。2023年创建省级绿美城市1个建成省级绿美乡镇20个省级绿美社区10个;创建省级绿美村庄40个、州级绿美村庄1720个;建设绿美公路2147公里,重点打造G80广昆高速绿美公路廊道100公里建设4对绿美服务区,建设4个绿美铁路客运站;分类分步全面推进绿美河湖建设;完成创建绿美示范学校33所启动各乡村学校“绿美校园”创建工作;力争创建2个“绿美园区”;完成18个绿美A级景区创建。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奖补资金不断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布局,突出抓好各类绿地和公园建设建成绿色健康步道100公里以上力争在42个边境现代化小康村中打造一批旅游村创建和谐人居环境。(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林草局等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七)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着力提升城市生活保障水平全面完成盘龙河河道治理采取更大力度推进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城市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深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两污”项目建设,建成一批专业市场,打造一批示范亮点,争取省级以奖代补资金。扎实谋划一批城市改造更新重点项目,全力以赴做好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资金、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等支持。2023年,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55个、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4564套以上新建改造燃气、供水、排水管道428公里。(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商务局、州水务局等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八)协同推进“五城”共建。立足县域发展基础和潜力,统筹推进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创建工作。科学修订规划,加快推进“多规合一” 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加快烂尾楼清理整治,围绕便利居民生活,打造一刻钟步行生活圈,不断优化社区服务功能,增设便民设施、服务网点。全面提升县城卫生和智慧水平,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等方面,强基础、补弱项,加强“五城”共建与全州“七城”创建融合推进,出台文山州贯彻落实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探索财政支持措施。2023年,推动文山市创成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1个“五城共建”示范县。(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等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不断加强区域合作

(十九)提升区域合作水平。立足我州“两头接”“接两头”区位优势,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实现更高水平开放发展。提升沿边开放发展水平,夯实外向型经济基础,为创建跨境电商综合示范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奠定基础。加快推进文山出口监管仓、麻栗坡保税仓建设。办好中越(麻栗坡)国际商贸旅游交易会,打造对外开放新平台。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和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协同衔接滇中经济圈,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着力把文山打造成为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的桥梁和纽带。加强与周边州市、省份协同发展,深化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和“万企兴万村”全方位拓展产业、消费、劳务、人才等领域协作助推区域协调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税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商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工商联、天保海关等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持续做好民生保障

(二十)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加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兜底帮扶积极消除不合理就业限制和就业歧视。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后续帮扶工作。充分释放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潜力,持续加大培养转化力度以及劳务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化能力,开展我州重点产业领域紧缺急需岗前培训有效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对接。支持退役军人专属就业创业园地建设,持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和失业人员再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2023年力争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0万人以上,城镇新增就业2.2万人。不断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坚决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力争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100%。兜牢规模性失业风险防范底线,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一)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提升市场价格监测预警水平,确保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有序推进地方政府储备和产供销储等工作。及时响应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减小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影响。2023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市场监管局等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二)推动房地产市场稳步回暖。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3年行动,加快制定房地产市场稳步回暖政策措施满足人民群众合理住房需求。持续推进普者黑古岩帝景.南秀广场及南秀商贸城建设项目、壹然天悦、兴亚·锦世名城等重点房地产项目建设。全力做好“保交楼”工作,推动各县(市)“保交楼”项目顺利实施按期实现交付使用确保所有项目年内复工续建。持续推动“烂尾楼”整治,加快项目正常复工续建破矛盾解难题彻底解决烂尾楼。有条件的县(市)要主动探索“以购代建”方式,收储存量房源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性住房。2023年,力争建筑业企业净增2418户以上其中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19户以上;实现建筑业产值同比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行文山州中心支行、文山银保监分局等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三)持续做好民生保障。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有效增加城镇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加快推进以州一中为“牛鼻子”的教育改革,推动8县(市)一中(民中)实现升等晋级,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文山学院教师教育专业群实训中心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开工。进一步改善农村居住条件积极落实农房抗震(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行动。加强疾病救助能力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与药品储备工作持续推动疫苗接种提升老年人和患基础性疾病群体防控能力,切实保健康、防重症。推动丘北县人民医院、西畴县第一人民医院、马关县国门医院、文山州永久性方舱医院等一批重大卫生工程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卫生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四)切实做好资金保障。严格落实2022年文山州稳增长若干政策资金支持措施确保年内兑现资金2000万元以上。出台财政资金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激励机制,筹集资金1亿元以上支持重点产业项目招引、落地、投产、纳统等项目全生命周期建设。建立重大项目库,按照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原则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工作,争取更多优质项目纳入中央、省支持盘子。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严禁违规拉用、挪用专项资金。更大力度扩宽融资渠道,探索创新项目筹融资模式,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三七和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心、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州统计局、州财信集团,各县(市)人民政府)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做好稳经济工作细化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和调度,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市场预期引导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落实。同时分别于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向州政府督查室、州发展改革委报送每季度工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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