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省委“3815”发展战略和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州委“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以奋进滇西地区先进行列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责任落实,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保安全、促团结,着力加大教育投入,着力优化学校布局,着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着力深化教育对外开放,着力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德宏篇章作出教育新贡献。
二、行动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全州教育领域突出短板基本补齐,教育专项资金按时足额保障,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持续加大,学校布局基本符合实际,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教育优质均衡取得突破,教育对外开放形成新格局,教育整体发展水平进入滇西地区先进行列,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2023年重点建机制,实现一年有起色。启动教师学历提升、学校布局优化、学位补短板工作。用好沪滇协作政策和机制,落实边境县市优先补充师资、新建改扩建学校要求。健全名师评定、教师思政工作体系。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初步建立,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积极推进,县域普通高中对口帮扶全面落实。启动职业学校达标工程。争取德宏师专升格为本科院校。建立常态化运行的科教协同发展机制。健全“小小留学生”就学机制,启动示范性国门学校、瑞丽市职业教育中心建设。新建学校15所,改扩建学校13所,建成德宏州专门学校。全州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93.8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5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2.60%。——2024年重点提质量,实现两年有成效。薄弱地区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持续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和县域普通高中对口帮扶形成示范效应。支持德宏职业学院创建1—2个国家级高水平专业,力争创建国家级“双优”中职学校2所。数字教育资源库和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基本建成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健全边境地区学校交流机制,积极推进国门学校建设,“平安校园”创建率达100%。新建学校11所,改扩建学校14所。全州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
94.5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8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3.00%。——2025年重点上台阶,进入滇西地区先进行列。“五育并举”育人体系健全完善。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园占比达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0%。基本补齐紧缺学科师资缺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占比达20%
。人口超过20万的县市全部建有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高中托管帮扶实现县域全覆盖。力争建成1个区域产教联合体、2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德宏师专本科专业达到全国平均及以上水平。培育建设1个特色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创新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明显提升。大中小学数字校园基本实现全覆盖。健全边境地区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常态机制,基本建成以瑞丽市职业教育中心为基地的教育对外交流合作中心。新建学校10所,改扩建学校3所。全州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9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3.20%。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强党建推进立德树人提升行动
1.全面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健全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全面推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深入开展“清廉学校”建设。全面落实中小学校党务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待遇保障和高校专职组织员建设措施,全面开展学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支持高校积极创建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和省级示范党组织,加大中小学基层党组织达标创建、“云岭先锋·育人红烛”示范校创建,增强学校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功能。进一步理顺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提升民办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州教育体育局(州教育工委)、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德宏师专、德宏职业学院,各县市委和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市委和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不再列出〕
2.全面深化学校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结合实际推进“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和云岭思政“个十百千万”工程,办好“张桂梅思政大讲堂—德宏州分课堂”,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积极探索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推动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深度融合。开展向张桂梅学习和教师“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坚定政治立场、厚植教育情怀、提升业务技能。支持德宏师专、德宏职业学院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落实“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提升计划”和“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用好“守望云心”心理服务平台。强化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着力防范网络舆情风险。创新教育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坚决抵御宗教渗透、防范校园传教。〔州教育体育局(州教育工委)、州委宣传部、州委统战部、州委网信办、州民族宗教局、州卫生健康委、德宏师专、德宏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面推进“五育并举”。健全覆盖全体学生的学校德育、文化教育、体育、劳动教育和音乐、美术教育的教学、训练(实践)、竞赛(展示)体系,让每名学生都参与其中、得到锻炼成长。落实德育指南,细化一日常规,创新德育实践活动,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深化教学评价和教学科研,落实教学计划要求,改进课堂教学、作业管理、测评考试。落实学校体育联赛全覆盖行动,着力打造以“三大球”“啦啦操”等运动项目为主的校园体育精品赛事。建设大中小学高水平艺术团,落实“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全面落实《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手册》和高校劳动教育测评指标,加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规划和建设,每县市建立2个以上中小学劳动教育基地(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州教育体育局(州教育工委)、团州委、德宏师专、德宏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4.全方位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健全校园安全责任体系,推进学生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优先保障校园安全投入,全面落实“平安校园”人防、物防、技防要求,有效遏制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安全事故和事件,全面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持续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侵害等专项行动。2023
年全州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
10%、2024年同比下降20%、2025年同比下降20%。完善涉校涉生纠纷调解机制,规范依法处置程序,强化校园安全事故追责问责。健全完善专门教育体系和机制,2023年建成德宏州专门学校。〔州教育体育局(州教育工委)、州委宣传部、州委政法委、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水利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应急管理局、团州委、德宏师专、德宏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普惠行动
5.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多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把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纳入城镇整体规划,全面完成一乡一公办任务,全面补齐应建未建一村一幼短板、补齐公办幼儿园资源短板。创新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补充学前教育教师缺额。用好青浦帮扶等机制,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引入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支持名园办民园、名园带弱园、名园办分园等方式举办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教师结对帮扶等方式,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评估和办学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2025年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达
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 90%。〔州教育体育局(州教育工委)、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幼儿园建设三年行动,重点新建24所幼儿园、改扩建3所幼儿园。其中:2023年芒市新建芒市镇芒乖、三台山乡、西山乡、盛世佳园幼儿园;梁河县新建芒东镇、勐养镇、曩宋乡河东村幼儿园;陇川县新建城子镇永幸、景罕镇赛号幼儿园,改扩建清平乡幼儿园;瑞丽市新建第三、第四幼儿园。2024年芒市新建轩岗乡幼儿园;梁河县改扩建九保乡、大厂乡幼儿园;盈江县新建平原镇岗勐、江心坡、新城乡芒胆幼儿园;陇川县新建国门幼儿园;瑞丽市新建第五、弄岛镇幼儿园。2025年盈江县新建南部新区、勐弄乡、太平镇、支那乡、那邦镇、芒章乡幼儿园。(州教育体育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特殊教育质量。持续推进州、县(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全面改善州和盈江县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按规定和标准保障教师和后勤服务人员。支持瑞丽市2024年新建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推动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芒市选取幼儿园、中职学校试点开展融合教育。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推动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州教育体育局(州教育工委)、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基础教育强师兴校行动
7.加快学校建设和布局优化。适应以人为中心的城镇化进程要求,根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标准、高中阶段普及目标,结合城市、集镇和乡村人口出生、人口流动等变化和趋势,精准分析各学龄人口分布,统筹各学段学校布局、衔接,分县市制定学校建设和布局优化专项规划,加快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调整,实施补学位工程。芒市启动、新建和改扩建一批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学校,完成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及整体搬迁办学;盈江县、陇川县、瑞丽市加强高(完)中资源统筹,补齐县城小学、初中和县域普通高中学位短板;梁河县加快普通高中改扩建、产教融合发展实训基地项目,加强初、高中资源统筹,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三年内,全州当前在建学校项目全部完工。〔州教育体育局(州教育工委)、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中小学校建设三年行动,重点新建8所、改扩建23所中小学校。其中:2023
年州本级改扩建州民族初级中学;芒市改扩建第七小学;盈江县新建实验小学;瑞丽市新建第七小学、国门完全中学;陇川县改扩建户撒乡隆光小学、景罕镇曼晃小学、陇把镇中心小学、章凤镇弄贯小学、章凤镇中心小学;瑞丽市改扩建勐卯街道姐勒中心小学。2024
年芒市新建汇新城九年制学校,改扩建第一中学、风平中学、法帕中学、民族中学;梁河县新建第二中学,改扩建第一中学、曩宋乡中心小学、遮岛镇九年一贯制学校;陇川县改扩建章凤镇拉勐小学、户撒乡中心小学、户撒乡腊撒小学、清平乡中心小学;瑞丽市改扩建第三小学。2025年芒市新建第十小学,改扩建第三中学;梁河县改扩建综合高中;盈江县改扩建民族初级中学;陇川县新建第三小学;瑞丽市新建国门小学。(州教育体育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中小学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按照标准和规定,根据教师学期制工作特点,适度提前、足额配备中小学教师。加大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着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着力提升教师学历、专业技能。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完善基础教育校长职级待遇等配套政策。出台银龄名师、银龄名校(园)长工作制度,发挥好退休名师、名校(园)长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实施基础教育校长、教师培训计划和“中学校长对口培养计划”,健全完善州、县、校三级教师培训体系,名师、名班主任、名书记校长和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定体系。三年内打造“名师工作室”20个,“名校长工作室”15个,培养认定“凤尾竹教学名师”60名、州级教学名师200名、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300名、名校长15名,并按1:3比例建立名校长后备人才库;遴选培训100名书记校长、500名教师、300名班主任。〔州教育体育局(州教育工委)、州委编办、州发展改革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统筹规划实施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作,对标对表逐一补短板、强弱项。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安排教学计划,配备教师、设施设备,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全面抓实控辍保学工作,综合施策,长短结合、“控”“保”并重,确保“一个也不少”。开展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加强监测结果分析运用。推动课后服务与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有效衔接,提升“双减”“双升”成效。推动瑞丽市、陇川县加快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州教育体育局(州教育工委)、州委编办、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和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健全以州民族第一中学、州民族初级中学等优质学校为牵头学校的基础教育集团,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建设芒瑞陇教育联盟。用好教师“省管校用”、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省属高校托管帮扶、上海青浦帮扶等政策和机遇,以县(市)为单位构建中小学校帮扶机制,实现普通高中托管帮扶县域全覆盖、三级及以下普通高中帮扶全覆盖、义务教育学校帮扶全覆盖,整体提升中小学办学水平。〔州教育体育局(州教育工委)、州委编办、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推动学校管理达标。严格落实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分类出台过硬措施,扎实推动学校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对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学管理的若干意见》,全面落实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进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美丽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要求。全面排查、排除学校管理漏洞和管理风险。持续深化教师家访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保障地组织教师开展家访。〔州教育体育局(州教育工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边境县(市)教育质量提升行动
12.补充学前教育教师。积极落实边境县(市)补充学前教育教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支持政策要求,力争梁河县参照执行。积极争取公费师范生和优师计划倾斜支持,积极落实引导民办幼儿园补充保教人员政策,确保学前教育保教人员达到规定要求。〔州教育体育局(州教育工委)、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全面落实帮扶项目。积极联合相关高校全面落实好新高考科目全科送教工作、大学生援边支教(实习)项目。主动加强和师范类高校或具有师范类专业的高校联系,开展国门学校帮扶、乡村教育帮扶等工作。组织德宏师专、德宏职业学院开展对口帮扶、定点帮扶工作。〔州教育体育局(州教育工委)、州财政局、德宏师专、德宏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建设一批国门学校。认真落实资金和项目向边境地区学校倾斜政策,落实好改扩建德宏州特殊教育学校、新建瑞丽市特殊教育学校要求。积极谋划和建设瑞丽市职教中心等一批示范性优质“国门学校”,进一步发挥“国门学校”在展示国家形象、促进民心相通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利用沪滇教育协作等项目,新建和改扩建学校、加强教师培养培训、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提升办学能力和水平。〔州教育体育局(州教育工委)、州委编办、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民族宗教局、团州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行动
15.实施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制定《德宏州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聚焦校舍、教师、设备等关键要素,按照“分级负责、分类推进、量力而行”原则,“一校一策”推进我州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到2025年全州7所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州教育体育局、州委编办、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德宏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加强“双高”“双优”建设,做优做强职业教育,推动德宏职业学院往本科职业院校发展,加快德宏职业学院中药学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推动盈江县职高建设省级“双优学校”、芒市职教中心建设省级“优质专业”,支持瑞丽市建设职教中心。落实职教高考改革,推动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国际化办学。(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德宏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服务产业企业促进就业。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深度参与、多元投入的办学格局,推进“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协同发展机制,探索建立以产业园区为基础的区域产教联合体。深化职业教育东西协作,继续办好青浦冠名班。支持云南民族医药职业教育集团、德宏餐饮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德宏电商新媒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创新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申办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实施。切实保障职业院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州教育体育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科技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国资委)、德宏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创新技能人才培育模式。推进办学质量评价制度改革,引导学校加快形成以产教融合为核心,以学生技术技能水平、就业质量、专业建设为重点的办学模式。全面深化学徒制人才培养,开放式培养技能人才。深化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计划,推进技能人才协作培养模式。实施名校、名师、名专业工程建设,全面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落实云南“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序构建中等职业教育、高职专科教育、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相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科技局、德宏师专、德宏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高等教育质量提升行动
19.推进高水平学科和专业建设。实施州(市)高校提质工程,推进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支持德宏师专、德宏职业学院围绕区域产业发展,加快高水平学科和专业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研究生教育。持续深化学分制改革,全面落实学科建设成效评价。(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科技局、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德宏师专、德宏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推进对外交流合作。积极争取扩大外国留学生招生规模,提高留学生教育质量,积极有序开展缅甸边民、华侨华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非通用语种专业建设,积极推进缅甸语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拓展境外教育合作项目,扩大德宏在周边国家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州教育体育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科技局、州财政局、州外办、德宏师专、德宏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21.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落实“百万大学生兴云南行动”,持续提升毕业生留德宏数量。拓展市场化社会化岗位渠道,稳定并适度扩大政策性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规模。优化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落实高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推进就业工作综合评价。(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体育局、德宏师专、德宏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高校科技创新服务产业行动
22.培育服务重点产业平台。落实“重点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培育计划”,依托湖南农业大学和省科技厅支持,在德宏职业学院建设热区现代农业产业研究院、建设“院士工作站”,着力打造区域性“生物医药重点实验室”、民族医药文化资源研究中心,加速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生命科学馆)建设。加大傣医药应用研究中心、景颇医药应用研究中心、蜂疗研究中心支持力度。(州工信科技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德宏师专、德宏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增强服务乡村振兴能力。鼓励高校开展乡村振兴决策咨询、专题研究、技术支持等工作。利用学校教育培训资源优势,开展非遗传承人、匠人技艺培训班等服务。深入开展高校专家教授乡村科技服务活动,支持科技创新成果落地乡村,增强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州工信科技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乡村振兴局、德宏师专、德宏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教育数字化推进行动
24.积极推进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面落实云南省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任务,支持教育管理、决策和教育教学变革创新,服务好城乡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大国家和省级平台资源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提升教师信息素养,激励教师自主研发优质教育资源。(州教育体育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科技局、州财政局、德宏师专、德宏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全面落实升级改造、新建全光纤校园网任务,大中小学校全面接入教育专网。整合资源,建设标准数字教室、互动直录播教室,补齐数字化设备缺口,积极推进数字化运用。继续按计划统筹资金化解教育信息化历史欠账,做好维修维护工作。实施数字校园三年行动,新接入教育专网教室927个、实现无线网络覆盖学校564所、配备教室多媒体设备2100套、配备互动直录播设备416套。(州教育体育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科技局、州财政局、德宏师专、德宏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
26.丰富学生读书内容。根据青少年学生认知规律和身心发展特点,引导青少年学生博览群书。完善阅读指导目录,丰富学生阅读书目,确保青少年学生读物质量。探索“互联网+”阅读模式,充分发挥数字化支撑作用,服务学生处处可读、时时能读。(州教育体育局、州委宣传部、德宏师专、德宏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创新读书行动载体。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和政府部门多方参与、多元推动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校园教育主阵地作用,建立健全学生阅读指导机制。开展好“书香校园”“书香班级”、优秀读书报告、读书标兵、书香家庭等5项评选活动,实施好师生共读、名家领读、亲子阅读及“学习新思想
做好接班人”“学科学
爱科学”“典耀中华”“未来工匠”“书香激扬青春”“我的书屋·我的梦”“青春践行二十大”等10项读书行动。(州教育体育局、州委宣传部、州委网信办、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德宏师专、德宏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领导机制,构建五级书记抓教育、党政同责办教育的工作体系。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挂钩联系学校、教师,定期走访调研。县(市)党委政府要健全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州直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能职责,做好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政策、资金、项目等争取和支持工作。在州教育体育局(州教育工委)成立工作专班配备专人牵头做好三年行动计划的统筹推进和督促指导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认真践行“三法三化”要求,细化年度目标任务,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落实资金保障。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支出两个“只增不减”政策要求,按照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不低于4%的要求,新增财政收入优先用于教育,全力做好财政教育经费保障。对重大项目“一事一议”保障投入。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教育项目支持力度。按照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压实各级政府责任,分级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财政拨款。落实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落实省以下财政教育投入奖补激励机制。各级财政要确保教育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并全额按规定用于教育,中小学幼儿园非税收入全额用于学校发展。州财政
2024—2026
年每年视财力情况新增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教育事业发展。落实高校收费政策,健全完善幼儿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收费动态调整机制。
(三)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健全机制、搭建平台、强化力量,加强和改进教育宣传引导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的认识,合理引导社会对教育发展的预期。依规定和程序加强州、县市教育工委、教育体育局、教科研机构建设,健全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政策、经费、人员保障。全面落实教师收入待遇、职称评聘、体检疗养等规定,积极推动乡村教师、寄宿制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加强先进典型宣传报告,遵循教育规律,弘扬师道尊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表彰奖励活动,并落实相关优待政策。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开展尊师活动,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
(四)强化考核监督。州教育体育局(州教育工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全州综合绩效考评,落实全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每季度调度、每半年督导、每年“回头看”,统筹开展实绩考核,定期公布考核评价结果,督促责任落实、任务落实。发挥州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每年向州直部门印发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清单,并开展1次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述职考评。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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